

离岸系列 | 12月27日,香港公司将全面启用【唯一业务识别码】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通告,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将采用商业登记证号码(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BR)作为不同实体的「唯一业务识别码」。也就是说,注册编号(CI Number)即将会被商业登记证号码取代。
这一举措旨在维护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与新一代综合企业注册系统ICRIS的同步推进,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表格进行修改。
「唯一业务标识符」的作用
「唯一业务标识符」的概念在全球许多其他经济体已被采用,让政府及企业可在各种交易及规管互动中以独有的方式识别法律实体。如,新加坡的单一机构识别码(Unique Entity Number, UEN)和中国内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采用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公司和实体的「唯一业务识别码」的作用,主要包括:
税务证明-在香港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时,是至关重要的税收号码。
合法证明-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及与客户和供应商签署合同等方面,将被视为公司管理、登记和合法性的重要标志。
公司查册-将作为公司查册及识别一间公司或实体的关键编号。
提高办事效率-能减少在识别同一实体时因使用不同标识符而可能引致的错误,有助部门和部门或企业间相互沟通和数据交换。
加强法律监管-有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以及更有效地监管法律实体。
分两个阶段实施
香港公司注册处对「唯一业务识别码」的实施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实施起始于2021年11月1日,该阶段适用于有限合伙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第二阶段的实施计划在2023年12月27日启动,该阶段适用于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以及其他类型的实体。
在新规生效后,香港注册处仍将发放公司注册证书。但是,注册证书左上角的公司编号将变为由香港税务局颁发的商业登记证号码,以此作为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对不同实体的影响
对于在2023年12月27日前注册的实体,其原有注册证书无需进行任何更改或申请,注册处的公众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更新。届时,可凭原公司编号查询到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对于在2023年12月27日后注册的香港公司,则会在公司注册证书的公司编号位置标注该香港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过渡期安排
为配合「唯一业务标识码」第二阶段的实施,香港公司注册处已修订 117 款指明表格及一份行政表格「表格 AD-更正已登记文件内在排印或文书方面的错误」。除了以「唯一业务标识码」取替「公司编号」外,有关表格也做了其它修订,例如:采用新的结构化格式填报地址、修订填报股东详情的格式、以及增加栏目以供填报公司秘书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牌照编号等。有关表格,同样将由 2023 年12月27日起使用。作为过渡性安排,在实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期间内,公司注册处会继续接受《公司条例》(第 622 章)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下使用现有的指明表格。但是,在实施日期的四个星期后(即由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公司注册处将不会接受以下现有的指明表格:
表格NNC1-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表格NNC1G-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
表格NNC5-合资格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表格NN1-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如想了解更多香港公司及「唯一业务标识码」实施方面的信息,请联系我们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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