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隐私,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请同意使用的所有cookie。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可访问《隐私声明》

FDI系列 | 上海的跨国公司看过来,这些发展资金可以申报

2024-06-13

一、背 景

一直以来,上海大力鼓励总部经济发展。20242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 [2024] 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紧接着,20244月,上海市商务委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商促进〔202465号,以下简称通知)。

 《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升级了2018年出台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有关奖励措施, 自2024年2月1日施行。《通知》则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次申请指引,值得关注。

本文从政策和企业角度,梳理了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亮点、不同类型跨国企业如何申请资金支持,以及新政策对跨国企业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二、《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亮点

2018年政策基础上,《资金管理办法》扶持力度再次加码,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全球研发中心作为支持对象,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拓宽了资金支持政策的受益范围:

亮点一: 新增支持对象—— “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

与原规定相比,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将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纳入支持对象,并出台了一套与之匹配的开办资助、租房资助、高能级奖励、经营奖励和增资奖励,使资金支持惠及更多的企业。

亮点二: 新增支持领域——“增资奖励

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增资奖励政策,适用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通过增资形式投资于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

亮点三: 放宽申请开办资助的要求

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将可享受开办资助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限定在投资性公司形式,而是新增“经母公司授权其负责管理的境内外企业不少于1的要求,对申请开办资助、租房资助的研发中心将认定条件调整为“2020121日以后在本市认定的全球研发中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0


三、根据《通知》,如何申报发展基金

对于上海的跨国企业而言,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无疑是重大政策利好,可为跨国企业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随着《通知》的发布,尽快安排资金申报便有了指导细则,更是被提上了日程。现在我们来了解申报详情。

(一)适用对象

三类企业可以申报:

  •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 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

  • 全球研发中心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申请表》(一式五份),其他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内容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至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初审后于2024年6月7日前提交至市商务委。

中富提醒:由于今年是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首次申请,据悉部分属地的提交时间可灵活掌握。在申报材料的存储介质方面,除纸质版和光盘版外,部分属地也接受U盘格式。具体详情,请与所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沟通。

(三)资金支持范围 

申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在本市依法登记,经市商务委认定为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或全球研发中心,正常持续经营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资金和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3年内严重失信信息;

按规定报送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

中富提醒:申报企业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财政资金资助,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支持对象、标准和资助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根据政策,跨国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报下述五类资金支持:

  • 开办资助

  • 租房资助

  • 高能级奖励

  • 经营奖励

  • 增资奖励

不同类型的资金支持,所需要满足条件和标准不同。为便于理解,特制成表格如下:

中富提醒:企业应在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或全球研发中心后的【三年内】提交开办资助申请。

中富提醒:企业应在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或全球研发中心后的【三年内】提交租房资助申请,在享受资助期间,不得将自用办公用房出租或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应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

中富提醒:高能级奖励仅限于地区总部或事业部总部,外企研发中心不在支持范围内。

中富提醒:相比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申请同等资助金额的“经营奖励”,要满足的年营业额更高,需加以注意。

中富提醒:申报单位须书面承诺3年内不减资、不撤资、不转内资,且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请增资奖励和开办资助。


四、小 结

截至2023年年底,上海累计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956家,外资研发中心561家,继续保持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中城市的领先地位。这一切与上海政府对跨国公司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上海近期陆续发布的一系列新政策,旨在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对跨国公司的扶持培育,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进一步提升外资发展质量。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而言,可抓紧时间进行申请,及时获得资金资助。

据了解,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资金申报尽管原则上一次申请三年有效,但在第二、三年,企业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供主管机构进行动态评估。如您想了解更多与申报跨国公司总部认定及资金资助相关的信息,特别是如何充分准备及提交申报材料,请联系中富博睿专业人士。


-END-


咨询我们
请填妥以下表格,我们会尽快回复您的咨询
  • 女士
    先生
  • 中国境内
    中国境外
  • ODI服务
    FDI服务
    基金服务
    跨境税务
    外汇服务
    银行及支持服务
    离岸咨询服务
    公共政策服务
  • 网页搜索
    公司网站
    产品册页
    市场活动
    他人推荐
    社交平台(微信、知乎、领英等)
  • 我已阅读、确认并理解《隐私声明》,并同意其中内容。